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江泽民作题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的报告。
十四大是在邓小平发表南方谈话后召开的。十四大作出了三项具有深远意义的决策:(一)确立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并将其写入党章;(二)明确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三)要求全党抓住机遇,加快发展,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十四大作为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的一次党代会而载入史册。
十四大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14年的实践经验,强调指出,14年来,我们从事的事业,就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通过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其引起社会变革的广度和深度来说,是开始了一场新的革命。它的实质和目标,是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新经济体制,同时相应地改革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的体制,以实现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
十四大对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出科学概括和评价,强调这个理论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用新的思想、观点,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大会概括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正式确立这一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号召全党高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
十四大最大的亮点之一,是确定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会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确定什么样的目标模式,是关系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个重大问题。这个问题的核心,是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要求我们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十四大指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既要做持久的努力,又要有紧迫感;既要坚定方向,又要从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积极推进。
大会通过《关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不再设立中央顾问委员会。
大会选举了由189名委员和130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选举了由108名委员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随后召开的十四届一中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江泽民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江泽民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尉健行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本文摘编自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的《共和国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