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2年9月1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胡耀邦作题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
十二大是中国共产党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之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邓小平主持大会开幕式并致开幕词。邓小平在开幕词中指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
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命题,也是大会最重要的一个贡献。它把新时期的实践聚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为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协力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树立了一面光辉的旗帜。
邓小平还提出了“加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取实现包括台湾在内的祖国统一,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的三大任务,以及要抓紧的四件工作,即“进行机构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打击经济领域和其他领域内破坏社会主义的犯罪活动;在认真学习新党章的基础上,整顿党的作风和组织”。
大会的主要内容和贡献,是确定了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即: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提出这一任务,为十三大制定党的基本路线奠定了基础。围绕这一总任务,大会提出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奋斗目标、战略重点、实施步骤和一系列方针政策。
大会在提出经济建设目标的同时,突出强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民主都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这些任务的提出,体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性要求,标志着党对社会主义的理解更加全面和深刻。
十二大通过了重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新党章继承和发展了七大和八大党章的优点,清除了九大、十大党章中“左”的错误,同时对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作了更为充分、具体的规定,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党的建设的新要求。十二大党章是七大党章之后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步入了执政党建设的正确轨道,奠定了以后历次党代会党章修改完善的基础。新党章规定党中央不设主席,只设总书记,从而结束了实行将近40年的党内主席制领导体制。
大会决定设立中央顾问委员会。规定中央和省一级设顾问委员会作为党的干部新老交替的过渡性机构,以发挥许多从第一线退下来的富有经验的老同志对党的事业的参谋作用。
叶剑英、陈云在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大会选举了由210名委员和138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选举了由172名委员组成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由132名委员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随后召开的十二届一中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邓小平为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陈云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
(本文摘编自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的《共和国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