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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留存材料
自2021年11月1日起,包头市城镇职工医保在职女职工在我院妇科门诊进行人工流产、放置宫内节育器、取出宫内节育器,可在我院医院东门医保管理科窗口直接按照标准进行报销,生育津贴补助还需到户籍所在地各旗县区医保局审核报销。
报销需携带:(1)门诊现金收据
(2)门诊诊断证明(需明确孕几周,盖诊断章)
(3)证明怀孕的B超单(上环、取环无需提供)
(4)二代社保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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