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文件通知,自2023年4月29日起:X线摄影,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X线计算机体层(CT)增强扫描,特殊三维成像,磁共振增强成像,一般医疗服务(门诊诊察费、护理费)共计6大类,204项医疗服务项目及其加/减收项价格进行调整。门诊诊察费按照医师级别分级定价,实行同城同价。门诊诊察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实行单行支付,不设起付线,医保基金按80%比例支付。
项目名称 |
计价单位 |
三级 |
医保统筹基金 |
普通门诊诊察费 |
次 |
15元 |
12元 |
副主任(副教 授)医师门诊诊察费 |
次 |
20元 |
16元 |
主任(教授) 医师门诊诊察费 |
次 |
30元 |
24元 |
互联网复诊 |
次 |
15元 |
12元 |
主任(教授)医师门诊中(蒙)医辨证论治 |
次 |
32元 |
25.6元 |
副主任(副教 授)医师门诊中(蒙)医辨证论治 |
次 |
22元 |
17.6元 |
普通门诊中(蒙)医辨证论治 |
次 |
17元 |
13.6元 |
国医大师门诊中(蒙)医辨证论治 |
次 |
80元 |
64元 |
急诊门诊诊察费 |
次 |
15元 |
12元 |
温馨提示:参保患者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或电子医保卡